马拉多纳因打伤记者被判刑
1998年6月12日 (农历5月108),马拉多纳因打伤记者被判刑。
1998年6月12日阿根廷著名球星马拉多纳因枪击记者1案被判处两年10个月有期徒刑,但缓期履行。
布宜诺斯艾利斯1地方法院以屡次侵犯,伤害,武力要挟他人的罪名今天作出这1判决。社会各界10分关心的这1案件在用时4年后终究有了1个明确的说法。
在接到这个判决后,马拉多纳的第个反应是最少我可以不去监狱了,随即使宣布他明天就去法国观看阿根廷队在本届世界杯上的比赛。
据当地新闻媒介报导,对这判决,原告和被告双方均不满意,都已表示要提出上诉。马拉多纳的律师说,法官根本没有证据证明马拉多纳攻击记者;而原告的律师则表示,这判决量刑太轻。
1994年2月,马拉多纳用气枪打伤在他住宅门日追踪采访他的4名记者,受伤记者事后立行将他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