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汪伪政府要员褚民谊被判死刑
在67年前的今天,1946年4月22日 (农历3月廿1),原汪伪政府要员褚民谊被判死刑。
在法庭受审的褚民谊
1946年4月22日,江苏高等法院审判汪伪政府要员褚民谊。下午1时40分,法警用1辆马车从看守所提解褚民谊到来。褚民谊身穿褐色花纹绸夹长衫,黑皮鞋,头发花白,面容蕉萃,强作镇定,手拿1只黑色便帽遮阳,下车后被押上法庭。
宣判进程很简单,审判长当庭宣布,主文是:褚民谊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褫夺公权毕生,所有产业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全部没收。
褚民谊听到处死刑顿时1惊,脸色发白,但他马上强作镇定对庭上说:有数言要说。方才听审判长依照惩治汉奸条例第1条,第2条第1项判处死刑,本人觉得很满意,并且检察官亦可以满意,而1般高唱惩办汉奸者亦可满意。本人已判死刑,不求复判或减轻罪刑,惟本人去死不远,将来无发言机会,要求1尽所言。说着他从衣袋里取出1张发言稿,题为《判决感想》,当被庭上制止,并谕以依照法令,未便再行申辩,如成心见,接到判决书后,10天内可递呈本院转最高法院,现在没必要多说。即命法警将褚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