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褚民谊伏法
在67年前的今天,1946年8月23日 (农历7月廿7),大汉奸褚民谊伏法。
1946年8月23日,汪政府大员褚民谊被以汉奸罪处死刑。褚民谊被判死刑后,还押看守所,不久移禁狮子口江 苏第3监狱听候履行。褚最初精神紧张,不思饮食,整天眼望着天花板,后来渐渐地安定下来,又1反常态,竟然在放风时打 起太极拳来,饭量也大增。
褚民谊之妻陈舜贞,不甘心其夫就这样被判死刑,听候枪决,返南京后请了两位律师具状高院检察处求请减刑,不久 被驳回。
8月23日清晨,苏州高等法院接到司法行政部对褚民谊履行死刑的命令,立即在狮子口第3监狱布置临时法庭,检 察官派法警签提人犯。
这时候正值放风,褚民谊在走廊里打太极拳,见状知道死期已到,他长叹1声,要求更衣,进入监房,周身换穿新衣, 左手执佛珠1串,步出监房。法警押着褚民谊经女监门口,隔着铁栅褚与陈壁君握手言别,陈以手帕掩面而泣。
到了法庭,检察官问:有没有遗言?褚答:没有遗言,我生死俱极安然,生固无所惭愧,死则很有价值。希望将 我的遗体送无赐庄博习医院解剖,因我表面虽壮健,而内部实有病症,愿医学家研究。
入刑场时,褚民谊甫至左边围墙边,履行法警以匣枪乘其不备,自后发1枪,弹中头部应声倒地,1枪毙命。
陈舜贞率子女赶到法院3监,褚已伏法1小时矣。立即办理领尸及遗物手续。回去入棺收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