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对“七君子”提出公诉
在84年前的今天,1937年4月3日(农历1937年2月22日),江苏法院对“7君子”提出公诉。
救国会主要领导人(左起前排)沈钧儒、史良、王造时、沙千里等参加上海各界大众的示威游行
1937年4月3日,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翁赞年,对7君子提出公诉:
缘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暨在逃之陶行知等8人,因不满意于现政府,在上海以联合各党各派抗敌御侮为名,倡人民救国战线口号,组织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并发表刊物,以资号令。未几复扩大范围,组织1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主张停止内战,释放***,并与红军议和,建立1统1之抗敌政权,对中央施政方针多所抨击,用以削弱民众对政府之信仰。复组织罢工后援会,召募款项,接济各工人。
在罗列了10条罪状以后,起诉书道:综上所述,本件被告沈钧儒、王造时、李公朴、沙千里、章乃器、邹韬奋、史良、陶行知、罗青、顾留馨、任颂高、张仲勉、陈道弘、陈卓共同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井宣扬与3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依刑法系共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6条之罪,除陶行知、张仲勉、陈道弘、陈卓等所在不明、已予通缉外,合依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并将人卷及证件,送请查收,依法审判。
沈钧儒在狱中,自书还我河山以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