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在39年前的今天,1982年1月11日(农历1981年12月17日),邓小平首次提出“1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国两制的主要内容:1个国家是指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必须完全,不容分割,中国是1个统1的国家,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两种制度是在统1的***内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存原本的资本主义制度。(2)1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有以下3个方面:第1,1国两制的条件和基础是1国,即***。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及其中央人民政府。第2,两种制度并存,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第3,1国两制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