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苏达成削减战略武器条约
1991年7月31日 (农历6月210),美苏达成削减战略武器条约。
美苏关于削减战略武器的谈判始于1982年,历经15轮,终究在冷战结束的大背景下告1段落。1991年7月31日,美国总统布什和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在莫斯科会晤时达成协议,正式签署了条约,名为《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每方具有的战略运载工具(洲际导弹、潜射弹道导弹、战略轰炸机)总数不超过1千6百件,其中重型弹道导弹不超过154枚;每方可保存战略核弹头6千个,其中洲际和潜射弹道导弹核弹头不超过4千9百个,战略轰炸机机载核弹头不超过1千1百个。条约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核对措施,并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7年内分3个阶段完成裁军任务。此项条约的达成,是美苏长时间讨价还价的产物,特别是苏联方面作了较大的让步与妥协,它是美苏两国在核裁军领域获得的突破性进展,对下降两国核对抗水平,减少核战争要挟具有增进作用。但美苏削减后的核武器仍足以屡次相互摧毁,它们在核裁军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