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共就修复花园口大堤达成《南京协议》
在67年前的今天,1946年5月18日 (农历4月108),国共就修复花园口大堤达成《南京协议》。
1946年5月18日,国共双方在南京达成合作修复黄河花园口大堤的协议。抗克服利后,***决定修复花园口大堤,引黄河回归故道,并特设黄河决口复堵工程局,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领导。但是花园口以下的黄河河床已断流8年,由于种种缘由,堤防1/3左右已遭破坏,大约40万农民在此垦作,1旦黄水回归故道,必将造成新的灾害。
3月1日,花园口工程开工,国共双方关于此事的谈判也随之开始,参加谈判的有***黄河水利委员会和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的代表,有中共方面冀鲁豫、渤海区代表,还有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代表。中共方面的立场自始即简单明确:力免除黄泛区人民的痛苦,同意黄河堵口归故道;但为避免造成新的灾害,须等故道堤防修复后,再行堵口放水。***方面则躲避复堤问题,强调堵口的重要性。双方争执的中心实力堵口日期问题。
国共双方于3月下旬开始谈判,前后在4月7日、15日达成《开封胁议》与《荷泽协议》,约定堵口与复堤同时进行,堵口合龙日期则视复堤情形而定;迁移居民由行政院发给迁移费;豫鲁两省修防处由中共代表参加。***方面实际力图在大汛前完成堵口工程,电令工程局加速施工,务必于7月l日前完工。解放区方面为了求得堵口复堤问题的公道解决,又在5月派代表赴宁,于18日与对方达成《南京协议》。双方同意下游复堤工程尽快开工,材料、工粮款由***从速拨给,堵口工程以不给下游带来水害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