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南北双方发表和平统一联合声明
1972年7月4日 (农历5月廿4),朝鲜南北双方发表和平统1联合声明。
1972年7月4日,南北朝鲜两政府同时在汉城和平壤发表关于南北和平统1的联合声明。
70年代初,国际关系格局产生重大变化,朝鲜半岛出现和缓趋势。南北双方顺应时期潮流,为实现自主和平统1做出积极努力,进行屡次会谈。在此基础上发表南北联合声明,也称74联合声明。该声明确认,不依托外来权势和在没有外来权势干涉的情况下实现统1;统1应以和平方法实现,不采取反对对方的武力行动;应当超出思想、信心和制度的差别,首先作为1个民族,促进民族大团结;相互停止中伤诽谤和武装挑衅,避免意外军事冲突;努力促进南北红10字会会谈;开设平壤汉城的直通电话;成立由南北代表共同组成的南北调和委员会等7项内容。
声明发表后,从1972年11月至1973年6月,南北调和委员会共举行3次会议,但进展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