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终止“动员戡乱时期”
1991年5月1日 (农历3月107),台湾终止“动员戡乱时期”。
1991年5月1日,台湾当局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动员戡乱时期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40多年前***统治团体为挽救它在内战中的败局和抓紧对人民的弹压而实行的,***被列为叛乱团体和戡乱的对象。***统治团体逃到台湾后,继续实行动员戡乱体制,在***的名义下对台湾实行军事独裁统治。台湾人民为反对***的这1倒行逆施进行了长时间斗争。近年,随着岛内政治情势的变化和海峡两岸交换的发展,要求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取消临时条款的呼声更加高涨。继续存在动员戡乱体制的所谓宪政危机,已成为造成岛内种种不安定局面的1个重要因素。在这样的情势下,台湾当局于1990年5月宣称要在1年内终止动员戡乱时期。1991年4月8日,台湾当局召开了第1届国民大会第2次临时会议。这个会议于4月23日通过决议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同时通过了10条所谓宪法增修条文。依照这些条文,与动员戡乱时期有关的法律得适用到1992年1月31日止,根据临时条款设置的1些间谍机构的组织法得适用到1993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