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实行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在34年前的今天,1986年12月24日(农历1986年11月23日),我国开始实行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我国以75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统计调查为突破口,开始建立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1986年12月24日,国家统计局为此召开了75期间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统计调查任务布置会。会议认为,长时间以来,我国科技统计工作是个薄弱环节,没有做到科技统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这在1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控制和指点。随着科学技术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趋增大,科技统计工作也显得愈来愈重要。为此,国家统计局、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财政部联合决定,首先从75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着手,建立科技统计报告制度。
为建立这个统计报告制度,国家统计局等5个单位共同拟定了若干规定及用于具体统计调查的《专题合同基层表》。规定提出,这1统计报告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对科技攻关项目的计划履行、人员与经费投入和成果的利用等情况,进行定期的统计调查和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每半年统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