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洋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992年11月28日 (农历冬月初5),国务院批准洋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992年11月28日,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前获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在批复中同意海南省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位于海南岛西北部洋浦半岛、面积为27.353平方千米土地,建立洋浦经济开发区。出让期限为70年。国务院要求开发企业抓紧编制开发建设整体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行。洋浦经济开发区将以技术先进工业为主导,同时相应发展第3产业。
目前海南洋浦土地开发公司已获海南省经济合作厅核准登记注册,正式成立。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的于元平先生担负这个中外合资企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