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1月28日 (农历冬月初5),国务院批准洋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2年11月28日,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前获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在批复中同意海南省与熊谷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的《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位于海南岛西北部洋浦半岛、面积为27.353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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