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在34年前的今天,1987年4月3日(农历1987年3月6日),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1987年4月3日首例艾滋病传入我国。
1987年4月3日,卫生部卫生防疫司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最近,在我国福建省的1家医院有1名艾滋病患者在确诊后不久死亡。
这位负责人说,患者为36岁的男性,原籍福建省,15年前移居香港,1975年赴美并在1家饭店工作,去年11月回原籍治病。他还说,这是我国自己诊断的第1个艾滋病病例。
据介绍,患者于去年年初,始感身体疲乏,双上肢麻痹交替发作,发作时双目黑蒙,但可以自行减缓,约1周后复发,伴随不规则发热,体温波动于39摄氏度和40摄氏度之间。
这位患者曾救治于纽约某医院,诊断不明,半年后病情加重,且出现脱发现象。
去年11月,患者回到福建省,在某医院救治。经临床、流行病学等专家会诊和血清学检查,确诊为艾滋病。
患者虽经多方医治,但由于极度衰弱,于今年2月26日死于全身衰竭。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早在这1病例产生之前,我国政府就曾屡次强调预防艾滋病传入国内的问题。去年10月,卫生部还成立了预防艾滋病工作小组,目前,正在拟定有关预防艾滋病传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