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电脑黑客事件发生
1998年7月13日 (农历闰5月210),我国首例电脑黑客事件产生。
1998年6月16日,上海某信息网的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网络遭到不速之客的攻击。7月13日,犯法嫌疑人杨某被逮捕。这是我国第1例电脑黑客事件。
经调查,此黑客前后侵入网络中的8台服务器,破译了网络大部份工作人员和500多个合法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其中包括两台服务器上超级用户的帐号和密码。
是年22岁的杨某是国内1著名高校数学研究所计算数学专业的直升研究生,具有国家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资历证书,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技术技能。听说,他进行电脑犯法的历史可追溯到1996年。当时,杨某借助某高校校园网攻击了某科技网并取得成功。尔后,杨某又利用为1电脑公司工作的机会,进入上海某信息网络,其间仅非法使用时间就达2000多小时,造成这1网络直接经接损失高达1.6万元人民币。
据悉,杨某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罪名被逮捕的。据相关人士考证,这是修订后的刑法实行以来,我国第1次以该罪名侦察批捕的刑事犯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