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乾隆的坠河命案
在241年前的今天,1780年2月10日(农历1780年1月6日),惊动乾隆的坠河命案。
在清朝,曾产生过1起惊动乾隆皇帝的坠河命案,该案后被调查得清清楚楚,还处理了1大帮子相干人员。文史作家郑逸梅在其《清宫轶事》1书中,记载了这起坠河命案的调查处理经过。
筒子河里的浮尸乾隆4105年(1780年)2月初10这1天,正是早春时节,驻守紫禁城的护军哨兵发现了筒子河里有1具浮尸。皇城的护城河里产生坠河命案,这可不是件小事,哨兵立即报告给值班的护军章京,章京又回奏给当班的护军统领,直至汇报到皇室的大管家内务府。
因而,内务府慎刑司的官员们迅速出动,会同护军人等,7手8脚将浮尸打捞上岸。发现死者是1青年男性,从死者身上佩挂的腰牌(出入紫禁城的通行证)上得知,这人是内务府造办处的绣匠常德。经刑部传来的仵作(验尸员)检验尸身,从头到脚均未发现伤痕,应当属于溺水身亡。
如果他们就此出具结论,估计也不会有多大的反响。俗语说多1事,不如少1事,可是慎刑司的法官们,就恰恰多了1事,这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深究细查线索法官们从死者常德身上找到1张当票,对这个细微线索,他们立即跟踪追击,派人去当铺核实,发现所当之物为官绣1包,就是官用刺绣的绒线。绣匠竟敢挪用官绣物品,这下更引发了他们重视。
由于死者是宫内造办处的绣匠,又死在紫禁城筒子河中,此案照理由内务府慎刑司审理。因而慎刑司将死者的父亲得受,和造办处绣作头目田保住、催长常住、领催泰山保等人,逐一传讯到案。经逐1严加审判后,有关绣匠常德之死的种种内幕逐步了然。
原来,得受、常德父子皆属于内务府包衣管领下,分别在绦儿作、绣作充当绣匠。绣作共有绣匠24人,承当1应内用绣工活计,由于这些活计常常时限很紧,故而1向分散到各绣匠按时限承做,要及时交工。可是常德这个人好吃懒做,常常做工迟误,交活最慢。到了上年101月初7、初8两日,所派给常德的活计又没能如期完成交活。到初9凌晨,常德自己外出至晚未归。催长常住曾派绣匠头目田保住到他家里查问,其父见常德迟迟没回家,也不知他干啥去了,无以答对,只好托辞常德得病在家,病愈就回去。后来又多次查问,得受都说还没有康复,再等等。
虽然有人怀疑常德外逃,但谁也想不到他会因私吞官绣物品投河自尽。更想不到,失踪3月的常德,竟1直在冰水里浸埋,直到春暖花开,才浮了上来。因而,主审官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常德平日猾懒,兼之所领官物私行当用,该作催迫甚紧,常德1时情急轻生,似无疑窦。
惩办所有责任人常德被迫投河自尽1案,本算不得甚么希奇事件,结论已出,到此本可以结束了。可是他竟敢遗尸于紫禁城重地,惊扰了大内,给皇上增加了晦气,内务府惧怕乾隆皇帝怪罪,不能不把死者的亲属和相干官员从重责罚,以作交代。
因而,内务府拿出了1个处理意见,上报乾隆皇帝,1大批有关人员都牵连进去了。
首先是常德之父得受与绣匠头目田保住,分别以明知其子当差猾懒,不行管束及既知常德平日猾懒乃勇于徇隐,至活计迟误始行催逼,以致常德在紫禁城内投河自毙,应将2人发往打牲乌拉充当苦差。好家伙,1下子给发配到了千里以外的东北边境,处理不可谓不重。
而主管绣作的催长常住与兼管绣作的库掌舒明阿,都分别处以革职留任及从重降1级留任。主管造办处的郎中永德、佛宁、福克精额均照失察律罚俸1年。至于以质郡王永瑢为首,包括福隆安、英廉、德保、和珅、金简等总管内务府的大臣,和常德所属之旗管领等人,均被罚俸3个月至1年不等。而紫禁城的护军统领、章京人等,也以管束未周交发兵部份别议处。
内务府的奏折上报以后,乾隆皇帝立即批下依议2字,这1公案就此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