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房姐”龚爱爱被刑拘
2013年2月3日(农历2012年12月23日),陕西“房姐”龚爱爱被刑拘。
陕西房姐龚爱爱被刑拘,并在2013年2月3日在北京被抓获,可谓让房姐事件暂时有了1个新阶段,接下来就要对陕西房姐被刑拘后的事情的暴光,陕西房姐被刑拘后,经查,神木农商行属企业法人,龚爱爱系长时间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2012年6月递交辞呈,并于2013年1月2日获准离职。
陕西房姐被刑拘
陕西神木警方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捏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立案,并于2月4日对其刑事拘留。经查,神木农商行属企业法人,龚爱爱系长时间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其于2012年6月递交辞呈,并于2013年1月2日获准离职。
陕西房姐被异地看押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捏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房产价值近10亿
2013年1月17日,陕西神木房姐帖子网上热传,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北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
初步调查发现,北京工体3处房产均在房姐名下,面积分别为395平米、454平米、414平米,这3处房产价值逾亿。她还有另外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调查发现,龚爱爱与龚仙霞确为1人;网帖中公布的房姐在工体北路8号院的3处房产,已被伊贝莎风尚主题KTV租用两年多,户主为龚仙霞。
融资超过40亿
知情人士流露,龚爱爱曾在神木控制着1家小额贷款公司,而且从神木当地民间融资的范围累计可能已超过40亿元,除持有大量房产外,大部份资金被用于各种投资。
据神木县工商资料显示,龚爱爱曾以龚仙霞的身份向神木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66.6万元,投资比例33.32%;神木爱丽莎购物有限公司的第1大股东也是龚爱爱,投资3525万,投资比例50%。
利用龚仙霞的身份,龚爱爱曾于2010年1月21日,在西安注册成立西安江东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投资),出资了333万元,占66.6%的股权。而此前神木警方称,龚爱爱龚仙霞的身份证确切存在,已被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江东投资自成立之日起除投资1家名为辰宫地产的房产开发公司外,几近没有其他经营活动。
1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9月24日,房姐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
2013年9月29日电 今天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然宣判房姐龚爱爱捏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1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龚爱爱因具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多处价值不菲的房产,被网友冠以房姐之名,同时其所具有的多个户口1事也引发舆论哗然,质疑不断。
龚爱爱则当庭辩称,户口本和身份证都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不是自己捏造买卖的,自己不构成捏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专案组:房姐案不涉房因未发现犯法线索
新华网西安9月27日专电(记者 姜辰蓉)房姐龚爱爱案24日在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公然审理,此案因罪不涉房遭到关注。对此,负责调查的专案组表示,经过对龚爱爱购房及资金来源的调查了解,未发现起诉罪名之外的犯法线索。
据介绍,2013年1月27日,因涉嫌捏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神木警方对房姐龚爱爱刑事拘留并展开调查。专案组在调查龚爱爱涉嫌捏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进程中,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做了了解。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和当事人陈说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前后在北京购房44套,触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专案组在侦察期间,未接到关于龚爱爱的其他经济犯法线索。
专案组办案人员介绍,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股分制金融机构,属于没有集体和国家资金入股的企业法人,龚爱爱的身份情况是该单位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非国家公务人员,不构成巨额财产不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