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15日 (农历7月初4),中央决定绝大部份商品放开价格。1988年8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第10次全部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会议认为,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少数重点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开放,由市场调理,以转换价格构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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