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定绝大部分商品放开价格
1988年8月15日 (农历7月初4),中央决定绝大部份商品放开价格。
1988年8月15日,***在北戴河召开第10次全部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会议认为,价格改革的总方向是:少数重点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开放,由市场调理,以转换价格构成机制,逐渐实现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要求。根据各方面的条件和实现的可能,今后5年左右的时间,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初步理顺价格关系,即解决对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严重影响、突出不公道的价格问题。工资改革总的要求是,在价格改革进程中,通过提高和调剂工资、适当增加补贴,保证大多数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并能随着生产的发展而有所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