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土司供册揭秘真实的土司制度
元朝统一中国之后,在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该制度规定,在土司的统治下,土地和人民都归土司世袭所有,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是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准。主要用于中央朝廷很难派官吏管辖的少数民族地区。它是维系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重要制度之一。到了明代,随着交通、文化的发展,土司制度不利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稳定,严重妨碍中央集权。因此,朝廷开始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将世袭的土司改为朝廷任免的流官进行统治。虽然清代多次强制推行改土归流,但直到清朝灭亡也没有真正消灭土司制度。2015年7月4日,中国土司遗产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云南省档案馆2017年3月曾征集到一份清代时期的《楚雄府镇南州土司亲供册》。这是一份详细记录镇南州土官州判陈氏历代土司承袭经过的图册。
楚雄府镇南州位于今天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是沟通滇中东西交通的咽喉要塞,古有“九府通衢”之称。可见其地理位置极为重要。
自元代开始,云南实行土司制度,镇南州内先后封有土州同段氏、土州判陈氏、阿雄关土巡检者氏、镇南关从九品土巡检杨氏四家土司。
陈氏土司是彝族,按照朝廷封官为正六品,是镇南州内势力最大的彝族土司。但是,历经多个皇帝,经过数次改土归流,陈氏土司逐渐衰落,最终成为普通彝族群众。
从这个土司家族兴起、鼎盛然后因为朝廷政策的变迁而衰落,以小见大,可以看到从元代到清代灭亡近六百年间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