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八·一七”联合公报》发表
1982年8月17日 (农历6月廿8),《中美“8·17”联合公报》发表。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以后,两国关系得到了1定的改良和发展。虽然如此,两国关系依然笼罩着1层浓厚的乌云。《中美建交公报》明确指出:两国关系正常化的1个重要原则是,美国承认只有1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1部份,***政府是中国的唯1合法政府。但是,建交以后,美国竟制定了1个《与台湾关系法》,把台湾作为1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来对待,并坚持向台湾出售武器。这类公然侵犯中国主权,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屡次要求美国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认为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中美关系就不能保持和巩固,而且完全有倒退的可能。1982年8月17日,中美双方经过商量和谈判,终究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完全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达成协议,并发表了《联合公报》。双方在《联合公报》中首先重申了《上海公报》和《中美建交公报》所确立的指点中美关系的根本原则,即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全、互不干涉内政。这1原则是指点双方关系所有方面的原则,固然也包括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这不但捉住了问题的关键,而且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对待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的问题,中国政府的1贯立场是: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同时也斟酌到历史的因素,从实际动身,同意美国在切实尊重中国主权的条件下,逐渐减少直至最后终止向台湾出售武器。
在《联合公报》中,美国方面作出了3点许诺:1是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美中建交后近几年的水平,2是它准备逐渐减少对台湾的武器出售,3是经过1段时间使这个问题得到最后解决。美国政府声明:它不寻求履行1项长时间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承认中国关于完全解决这1问题的1贯立场。
《中美817联合公报》的发表,打破了两国在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的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