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三角债基本完毕
1992年8月17日 (农历7月109),清算3角债基本结束。
1992年8月17日,国务院清算3角债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我国清算3角债工作获得重大进展。据报导,截至7月末,除少部份不符合贷款条件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外,全国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建设在1991年底之前构成的拖欠已基本清算终了,比原计划提早1年。两年来国家共注入510亿元资金清算3角债。并采取从固定资产拖欠源头入手进行清算的科学方法,共解开企业债务链2000多亿元,取得投入1元资金清欠4元拖欠的良好效果。这1进展为大中型企业减缓清偿务链负担,从而为国民经济公道增长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仍有部份省市带有资金缺口上项目,造成新的拖欠;还有些企业不看市场需要盲陌生产,造成产品积存。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新上项目时资金不能留缺口,避免新欠,并重申国家将不再组织清算1992年后产生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