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实施星火计划
1985年8月13日 (农历6月廿7),国务院批准实行星火计划。
1985年8月16日,国务院批准了由国家科委拟订的1个增进 地方经济振兴的科技项目星火计划,准备在侧重抓好对国计 民生有重大战略意义的中长时间项目的同时,抓1批对中小企业, 特别是乡镇企业有示范和推行意义,经济与科技紧密结合的短 、平、快适用技术项目,以提高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农村建 设的科技水平。
星火计划在75期间的目标是,为乡镇每一年短时间培 训20万农村知识青年和基层干部,使每人学会1至2项本地区适 用的技术;动员中央和省市部门开发100种适用于农村的成套技 术装备;帮助建立500个技术示范性乡镇小企业。每一年抓几10项 或上百项,带动成百上千个技术成果向商品转化,使我国为数众 多的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普遍得到科学技术的武装,加速农业结 构的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星火计划的短、平、快 项目包括24个重点方面。国家科委还同时拟定了具体项目的管理 办法细节。
星火计划在75期间发挥了巨大作用,增进了农村 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