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国家最高科技奖 获奖金额达五百万元人民币
1999年8月9日 (农历6月廿8),我国设立国家最高科技奖 获奖金额达5百万元人民币。
在科学技术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中国公民,将有可能取得由***亲身颁发的高达500万元的奖金和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证书。
1999年8月9日,科技部副部长徐冠华向记者宣布,国务院近日批准了《国家科学技术嘉奖条例》和《科学技术嘉奖制度改革方案》,作为本次科技嘉奖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决定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500万元奖金中5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与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获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出色建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每一年获奖人数不超过2人。
在设立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同时,还设立***科学技术合作奖,保存了原本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技术进步奖。后3项奖的奖金也上调为1等奖9万元、2等奖6万元。
徐冠华指出,嘉奖制度改革的指点思想是鼓励创新,鼓励攀登科技高峰,建立和完善人材培养和使用的鼓励机制,增进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增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加速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延续发展战略的贯彻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