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首次企业宣告破产
1986年8月3日 (农历6月廿8),建国后首次企业宣布破产。
沈阳防爆器械厂破产后,厂长堕入寻思
50年代早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私人企业已不复存在, 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破产制也不复存在。1986年8月3日, 在沈阳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的负责同志宣 布:连续亏损10年,负债额超过全部资产3分之2的沈阳防爆器 械厂在破产警戒通告1年期限内,经过整理和解救无效,宣布破产倒闭。这是建国后第1家正式宣布破产的企业,社会主义 企业不存在倒闭问题的传统认识与做法到此划上了句号。
就在1年前的这1天,沈阳市人民政府根据《沈阳市集体所 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调对市衣机3厂、5金铸造 厂和防爆器械厂发出了破产警戒通告,这1重大举措,震惊 了国内外。美国《时期》周刊就此撰文评论:1个在西方其实不 罕见的现象,不计其数的工人被正告说他们的公司堕入了窘境, 他们的工作也将保不住。这回,这类现象不是在底特律或里昂或 曼彻斯特,而是在中国东北部的沈阳。评论惊呼:中国的 铁饭碗真的要被打碎了!1年以后,沈阳防爆器械厂将这1 切变成了活生生的事实。
12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