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条约签署
在90年前的今天,1923年7月24日 (农历6月101),洛桑条约签署。
洛桑条约,也叫《洛桑和约》。全称《协约和参战各国对土耳其和约》。1923年7月24日在瑞士洛桑会议上签订。1方是第1次世界大战中的7个协约国(英、法、意、日、希、罗、南),另外一方是战败国的土耳其。洛桑会议是在英国、希腊武装干涉土耳其的希土战争失败后,为了解决中东问题而召开的。土耳其同7国订立这个和约,以代替1920年8月10日协约国向土耳其旧政府签订的与《凡尔赛和约》同1体系的《色佛尔和约》(该和约遭到基马尔领导的土耳其民族***政府的坚决反对,未能生效)。主要内容:土耳其保全它的主要领土,收回士麦那地区和东色雷斯;土耳其放弃对埃及、突尼斯、摩洛哥、利比亚等地的领土要求;对世界大战及协约国武装干涉土耳其所酿成的损失和侵害,双方相互放弃在金钱上的要求;取消在小亚细亚的法、意权势范围和欧洲国家在土耳其的领事裁判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