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宣布解除戒严
1987年7月14日 (农历6月109),台湾宣布消除戒严。
蒋经国发布总统令,宣布台湾地区自1987年7月15日零时起消除戒严。
1987年7月14日,台湾***总统蒋经国发布命令,宣布台湾地区,包括台湾本岛和澎湖地区,自明日零时起消除戒严。***赴台38年来对台岛1直实行戒严。
解严声明宣布废除戒严期间根据戒严法制定的30项法令,并总结消除戒严最少有3个方面的意义:军事管制范围缩减,行政、司法机关职权普遍扩大,山地管制区由119个减为61个;平民不再受军法审判;出入境及出版物的管理也移交警察机关及新闻局负责。人民权利大幅增加,人民将可依法组党结社、集会游行及从事政治活动。解严后许多事项不再实行管制,各主管机关的行政裁量权必须以法律为根据,民意机关更能发挥监督功能。
台湾劳动党开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