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承志提出侨务工作基本方针
1951年6月17日 (农历5月103),廖承志提出侨务工作基本方针。
1951年6月17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主持下,第1次侨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廖承志作了题为《侨委成立以来的工作总结与当前侨务工作的方针、任务与计划》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国内外侨务工作基本方针是尽力保护在国外华侨的正当权益。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团结1切爱国侨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拥戴***;揭穿***卖国害侨罪行;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展开华侨的文化教育;广泛介绍祖国建设的伟大成绩,宣扬***思想、新民主主义、共同钢领及人民政府的各项法令政策;增进华侨与当地人民的友好关系,团结互助,共同保卫世界和平。
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和有关华侨土地改革、救济归国难侨、举行华侨学生补习学校、加强侨务机构等各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