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抽调大批干部派往南方
1949年6月11日 (农历5月105),中共抽调大批干部派往南方。
1949年6月11日,中共中央以《关于准备抽调3万8千名干部问题》给各中央局、分局发出唆使。
唆使指出:各地在抽调干部时,应尽量抽选粤、桂、滇、川、黔各省籍的干部,另外2野、4野应准备从本身抽出大批较强的干部来担当新区党务、财经、公安、宣扬、民运等各方面的工作,并注意在占据大城市及交通要道区域后,立即召集和训练培养本地干部,对工人、职员及大中学生的招收、训练工作,应即着手抓紧办理。所有老干部1般侧重从城市和地委以上高级机关中征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