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祺瑞政府与日本陆军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在95年前的今天,1918年5月16日 (农历4月初7),段祺瑞政府与日本陆军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议》。
1918年5月16日,日本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靳云鹏,在北京秘密签订《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议》。19日,又签订《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议》。所谓防敌,是指10月***后的苏维埃俄国。当时,国际帝国主义武装干涉俄国***。日本企图伺机侵犯俄国,并独占中国东北地区。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与日本采取共同防敌的行动;日本在战争期间可以进驻中国境内;日军在中国境外作战时,中国应派兵支援;作战期间,两国相互供给军器和军需品。通过协议,日本派出大批军队进入中国东北,日本迅速取代了沙俄在东3省北部的侵犯地位。中国面临被日本独占为附属国的危险。留日学生彭湃等在东京游行抗议,继而罢学归国,在各地组织救国团体,进行爱国宣扬。北京大学等校学生2000余人赴总统府,要求废约。天津、上海、福州等地学生也起而要求废约。全国各地工人和工商业者,也纷纭谴责段祺瑞政府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