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
2003年4月28日 (农历3月廿7),中国银监会正式挂牌。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实行职责。
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第10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根据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缘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决定》,统1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据悉,中国银监会共设15个部门。其中,5个主要业务部门及监管对象分别为:银行监管1部,负责承办对国有商业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等的监管工作;银行监管2部,负责承办对股分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银行监管3部,负责承办对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机构和外资银行等的监管工作;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承办对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期货和保险类除外)的监管工作;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负责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存款类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说,成立银监会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1件大事,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