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他国压力下修正“二十一条
在98年前的今天,1915年4月26日 (农历3月103),日本在他国压力下修正“2101条。
1915年4月26日,日本向中国政府提出2101条修正案。
1月,日本提出2101条时,仅以1至4号通知英、美、俄、法4国。2101条全文真相表露后,欧美对日本侵害他们在华权益剧烈抨击。2月10日,英国驻日大使葛林赴日本外务省声明:英国政府对日本之要求条款漏告第5号,深表遗憾。宣称长江流域铁路,中英已有成约,请勿相侵。日方迫于各方压力,遂于4月26日提出修正案,共24条,仅将若干条文改用换文方式,实质上仍然如故。它声言此系最后修正,务请同意,并称:如中国政府将24条全部承认,日本政府拟将胶州湾以适当时机,附加条件交还中国。袁政府认为日本的修正案比较初次提案同有部份之妥协,但仍有1些条款与中国主权、其他列强之条约上权利和机会均等主义均相抵牾,故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