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巴林建立外交关系
1989年4月18日 (农历3月103),我国与巴林建立外交关系。
巴林国旗
巴林国位于海湾的中部,是由33个岛屿组成的群岛之国,面积662平方千米。它的主岛巴林岛最大,首都麦纳麦位于该岛的北端。
公元7世纪,巴林成为阿拉伯帝国巴士拉省的1部份。1820年英国入侵巴林,迫其签订了《波斯湾总和平条约》。1880年以后实际上成为英国的保护国。1971年8月14日巴林取得完全独立。
巴林全国人口42.7万,其中巴林人20多万,其余为外籍人。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因原为英国殖民地,所以英语也很流行。巴林以伊斯兰教为国教。
石油和天然气是巴林的经济命根子。石油收入占财政收入1/2。岛上设有大型炼油厂、中东最大的炼铝厂和驰名世界的巴林干船坞。主要农产品有椰枣、柑橘、苜蓿等。巴林沿海产珍珠,是海湾珍珠收集业中心。
巴林自独立以来就奉行经济多样化的政策,在发展基础工业的同时积极发展金融业和旅游业。目前,在巴林开业的银行有170多家,存款约630亿美元,使它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之1。巴林全地步势低平,树木茂盛,风景优美,交通和通讯都很便利。政府实行比其它海湾国家更加开放和自由的政策,沙特-巴林跨海大桥自1986年底通车以来,更推动了巴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又增进了商业的繁华。经济多样化的政策使巴林跻身海湾富裕国家行列。
巴林实行全公费的教育制度和免费医疗制度。巴林与我国贸易来往较密切。在其进口贸易中,我国居第4位。
1989年4月18日,巴林与我国建交。
首都旧市井1瞥
首都麦纳麦的政府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