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愿意从中国东北撤军
在111年前的今天,1902年4月8日 (农历3月初1),俄国同意从中国东北撤兵。
1902年4月8日,沙俄政府代表雷萨尔与清政府代表王文韶在北京签订了中俄《交收东3省条约》。
该条约共4条:
1、东3省各地1如俄军未经占据之前,仍归中国版图及中国官治理。2、如果再无变乱,并他国之举动亦无牵制,俄***队在1年半内分3期全部从东北撤走。3、俄军撤退前,东3省中***队的数目、驻地,必须与俄***官约定;俄军撤退后,中国在东3省的兵力应添应减,应随时知照俄国。4、俄国交还山海关、营口、新民屯沿线铁路,清政府应给予赔偿。
该条约的最后签订,经历了漫长的讨价还价的进程。1900年,沙俄出兵参加8国联军,趁机侵占了东3省。1901年1月24日,沙俄在各列强国的干预和清政府的谢绝下,宣布废除《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以后,沙俄又提出了旨在独占东3省,掠夺东北的兵权、利权和官吏任免权,和将权势范围从东北扩大到外蒙古和北方各省的约稿,要求清政府正式签订,清廷未许。继而沙俄又要求清政府与道胜银行订立合同,条件是清廷向道胜银行担保,东3省的任何铁路或工业租借权未经银行同意,不让与其他各国,俄国就从东北撤兵。这1方案可以直接垄断东3省金融和1切租借权,因此英、日、美等国坚决反对。美国则于2月3日照会俄国,反对道胜银行垄断东3省的经济权益。德国、法国也都直接间接表示反对。2月12日,俄国接到清政府谢绝签订银行合同的通知。沙俄被迫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