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首次公布
2013年12月23日(农历2013年11月21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首次发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在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提出的。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头版刊登210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基本内容:
第1层面 、国家层面 : 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第2层面 、社会层面 : 自由 同等 公正 法治。
第3层面 、个人层面 :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党的108大提出,提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提倡自由、同等、公正、法治,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同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扩大资料: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炼,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同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炼。它反应了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时间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动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炼。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动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