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公布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8年12月16日 (农历冬月107),中美公布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和美利坚合众国决定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外交关系。经双方约定,中美建交联合公报提早于1978年12月16日公布。联合公报的全文以下:
***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79年1月1日
***和美利坚合众国约定自1979年1月1日起相互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美利坚合众国承认***政府是中国的唯1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关系。
***和美利坚合众国重申上海公报中双方1致同意的各项原则,并再次强调:
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
任何1方都不应当在亚洲太平洋地区和世界上任何地区谋求霸权,每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团体建立这类霸权的努力。
任何1方都不准备代表任何第3方进行谈判,也不准备同对方达成针对其他国家的协议或体谅。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1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1部份。
双方认为,中美关系正常化不但符合中国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利益,而且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事业。
***和美利坚合众国将于1979年3月1日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