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强行召开国民大会
在67年前的今天,1946年11月15日 (农历10月廿2),蒋介石强行召开国民大会。
会场前长江路上的牌楼
1946年11月15日,在美国特使马歇尔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导演下,蒋介石不顾***和民主同盟的反对,决心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在南京强行召开国民大会。
预会代表1381人,绝大多数是***党员。大会中心任务是制定《***宪法》。该宪法共14章,175条。其特点是取消人民民主自由的保障,总统有权以法律限制人民的权利;背背政协决议的联合政府责任内阁制原则,实行总统独裁制;立法委员不由选民直接选举,改由法律定之,行政院受总统指挥;违背政协决议的地方自治、少数民族自治原则,实行中央集权。12月25日大会通过《***宪法》,宣布闭幕。11月16日,周恩来在南京梅园新村举行记者接待会,散发书面声明,表示***坚决反对***政府1手包办的分裂的国大。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言人声明中国人民不承认伪宪。28日,周恩来关于时局问题答新华社记者时说:蒋政府的国大与宪草既未经政协1致同意,又无联合政府召集,更无中共及真正民主党派的代表参加制定,故不论这所谓国大已开过,这所谓宪法已通过,其性质仍然是蒋记国大,蒋记宪法,我们及全国民主人士决不会承认它为合法为有效。
1946年11月16日,周恩来在南京举行的记者接待会上,揭穿***弄独裁统治和发动内战的行动
《新华日报》抨击***的文章
民盟负责人与中共代表在南京梅园新村中共代表团驻地合影。左起:周恩来、邓颖超、
罗隆基、李维汉、张申府、章伯钧、沈钧儒、董必武、黄炎培、张君劢、王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