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十八国确定“尤里卡”合作原则
1985年11月6日 (农历9月廿4),西欧108国肯定“尤里卡”合作原则。
1985年11月6日,第2次尤里卡部长会议通过了尤里卡合作原则声明,声明对尤里卡计划的目标、内容、实行方式和机构情势等做了明确规定。这表明,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和讨论,以推动欧洲尖端科技发展为主旨的尤里卡计划,已迈出了实际的1步。
声明指出,尤里卡计划的目标是,通过加强企业和科研机构在高级技术领域的合作,提高生产率,增强欧洲各国的工业和经济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以巩固欧洲保障经济增长和就业的条件。尤里卡计划应能使欧洲掌握并利用这些条件和对其前程有重要意义的科技工艺,增强它在若干基本领域中的能力。尤里卡计划的终究目标是民用。
声明说,在最初阶段,尤里卡计划优先重视的是下述高级科技产品的工艺程序:信息和通讯、机器人、新材料、生产自动化、生物工程、海洋开发技术、激光、环境保护和运输。声明还规定,参加各个合作项目的企业和科研机构自行决定合作情势,自筹资金,必要时有权要求政府和共同体提供财政支持。尤里卡计划部长会议是调和机构,成员国和共同体的高级代表在必要时举行会议,并将设立1个由部长会议领导的可行而灵活的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