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批准三峡工程
在29年前的今天,1992年4月3日(农历1992年3月1日),全国人大批准3峡工程。
3峡风光美如画
1992年4月3日,7届人大5次会议通过世界罕见的3峡工程,1767票同意,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
4月3日,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修长江3峡工程议案,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将兴修长江3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10年计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性,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行,对已发现的问题要继续研究,妥善解决。
3峡水利关键俯瞰图
长江3峡工程发掘的情况
3峡工程是解决长江中下游严重洪水要挟的诸多综合措施中的1项关键性工程,也是关系国计民生、横跨两个世纪的战略工程。
工程建成后,长江荆江河段防洪标准可由目前的10年1遇提高到百年1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避免荆江河段产生毁灭性灾害,还可减轻洪水对武汉地区下游的要挟;3峡工程建成后, 年发电量可达840亿千瓦时,占目前全国年发电量的1/8,可为华中、华东和川东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通过能力,万吨级船队用半年时间可直达重庆,为发展西南地区的经济和繁华长江航运事业创造条件;还有益于长江中下游城镇的供水及南水北调。
1986年原水电部组织全国各方面专家412人, 分14个专题进行论证; 国家科委组织全国300多个单位,3200名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攻关,并据此重新编制了3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0年, 国务院成立了3峡工程审查委员会, 聘请163位各方面专家对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直到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取得通过。
3峡工程坝址3斗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