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二千多年的奴婢制度宣告终结
在112年前的今天,1909年2月6日(农历1909年1月16日),延续2千多年的奴婢制度宣布终结。
1909年2月6日,清廷颁布诏谕,制止蓄养买卖奴婢,历经两千余年的奴婢制度终告结束。
中国的奴婢制度自秦、汉承袭,历代各朝帝、官宦人家、地主富豪,都占有大量奴婢。清初,因产生大量奴婢流亡事件,政府曾专门制定《逃人律》,用以惩戒奴婢流亡。康熙年间,有过所谓赎身为民、放出为民等变革,但实际上并未实行。
此次废奴诏谕规定,凡从前旗下家奴,概听赎身,放出为民,其经放出及无力赎身者,以雇工人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