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指示要求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
在51年前的今天,1970年2月5日(农历196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唆使要求反对贪污偷盗、投机倒把。
197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贪污偷盗、投机倒把的唆使》。唆使说:当前我国***和生产情势1派大好,随着斗、批、改的深入展开,1个工农业生产的新高潮正在出现。但是,失败的阶级还要挣扎。1小撮阶级敌人不但在政治上乘机反扑,而且在经济领域里对社会主义也发动了进攻。这是新情势下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里的进攻,是保卫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全党的1件大事。必须把这场斗争看做犹如打击现行***的斗争1样重要,1样要发动广大大众、大张旗鼓地去进行,1样要***负责,亲身动手去展开1场反对贪污偷盗、投机倒把的大众运动,掀起1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评、大清算的高潮,侧重打击大贪污偷盗犯、投机倒把犯。同时,认真整理财贸队伍。中央还重申:1.除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1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2.集市管理必须加强,1切依照规定不准上市的商品,1律不准上市。3.除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之外,任何单位,1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后门。4.1切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地下俱乐部,必须坚决取消。5.1切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大众监督必须加强,建立与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梗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