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被查
2016年2月4日(农历2015年12月26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被查。
刘志庚。
2016年2月4日,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涉嫌严重背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刘志庚简历刘志庚,男,汉族,1956年6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入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教育:吉林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本科学历)。
1973.10⑴979.08 兴宁县陂宁公社小学教师;
1979.09⑴983.07 吉林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⑴989.03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科员、副科级、正科级、副处长;
1989.03⑴990.02 深圳市计划局综合计划处处长;
1990.02⑴991.12 深圳市计划局局长助理;
1991.12⑴992.12 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
1992.12⑴993.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常委、区政府负责人;
1993.08⑴995.07 深圳市龙岗区委副***、区长;
1995.07⑴995.08 深圳市龙岗区委***兼区长;
1995.08⑵002.04 深圳市龙岗区委***(其间:1996.09⑴999.06在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2.04⑵004.02 清远市委副***、市长;
2004.02⑵004.03 东莞市委副***;
2004.03⑵004.04 东莞市委副***,副市长、代市长;
2004.04⑵004.05 东莞市委副***、市长;
2004.05⑵006.03 东莞市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
2006.03⑵006.04 东莞市委***,市长、市政府党组***;
2006.04⑵006.05 东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
2006.05⑵011.11 东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东莞军分区党委第1***。
2011.11-广东省副省长
107大代表,10届全国人大代表,省8、9、10次党代会代表,省9、10届人大代表。(简历摘自广东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