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陈忠严重违纪被查
2000年2月2日(农历1999年12月2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陈忠严重背纪被查。
据《人民日报》2000年2月2日讯,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纪委的配合下,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陈忠的严重背纪问题进行了调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给予陈忠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罚。
据查,陈忠于1995年6月接受新疆百乐门商贸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经理张某某送的2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66万元。1997年9月,陈忠带团出国考察途经香港时,接受了与其1同出国考察的某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刘某某等人用公款购买的摄像机1台和其他物品,合计金额1992美元,折合人民币1.65万元。陈忠还对兵团投资中心为百乐门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张某某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并造成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兵团以工代赈办公室副主任孙某违背规定动用40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中央纪委新闻发言人指出,陈忠身为高级领导干部,违背规定收受现金、贵重物品总计3992美元,折合人民币3.31万元;不实行和不正确实行职责,对其主管部门的人员背法背纪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背游记为情节严重,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陈忠1案中吸取深入教训,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正确实行职责,为党和人民努力工作。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廉洁从政,严以律己,严守纪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得起权利、金钱的考验,不断增强抗拒腐蚀的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情势下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领导干部中产生的背游记为1定要严肃查处。新疆兵团副司令员陈忠严重背纪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