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约》签署
在50年前的今天,1971年2月2日(农历1971年1月7日),《湿地公约》签署。
湿地公约签署地-Ramsar Hotel
1971年2月2日,用时8年之久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了1个旨在保护和公道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该公约于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效,至2007年4月,有154 个缔约方。中国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为了提高人们保护湿地的意识,1996年3月《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一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3大生态系统,也是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根据《湿地公约》的定义,湿地包括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滞蓄洪区、河口3角洲、滩涂、水库、池塘、水稻田和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域地带等。湿地具有修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腐蚀、补充地下水、美化环境、调理气候、保持碳循环和保护海岸等极其重要的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起源地之1,因此也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 湿地是全球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据联合国环境计划署2002年的权威研究数据表明,1公顷湿地生态系统每一年创造的价值高达1.4万美元,是热带雨林的7倍,是农田生态系统的160倍。
全球湿地面积达5.73亿公顷。中国首次湿地资源调查显示,我国现有湿地面积3848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居亚洲第1位,世界第4位。1992年通过申请将首批7个湿地保护区(黑龙江省扎屯、吉林省向海、江西省鄱阳湖、湖南省东洞庭湖、海南省东寨港和青海省鸟岛等)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