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第一案
2015年1月7日(农历2014年11月17日),专车第1案。
庭审现场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消处罚。该事件被称为专车第1案。
专车第1案开庭
中国专车第1案庭审105日结束,专车司机陈超的律师接受採访
事件经过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行政处罚案定于4月15日上午9点开庭。
2015年1月7日,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在济南西站送客的陈超,被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于1月23日向市客管中心申请听证。
2015年2月11日,听证会经过事实陈说、提交证据和辩论,市客管中心认定陈超上述行动为非法营运,同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超作出责令停止背法行动,处以2万元罚款,没收背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尔后,陈超将罚款缴齐,将车取走。
尔后,陈超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市客管中心撤消处罚。2015年3月18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此案。2015年3月30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106条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然审理此案,于4月15日开庭。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专车第1案,判决结果10分重要,可能会影响到交管部门以后对专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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