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发生
2010年11月12日 (农历10月初7),艾滋就业轻视第1案产生。
2010年11月12日下午,我国首例艾滋就业轻视案在安徽安庆市迎江区第5法庭宣判,法院认为两被告(安庆市教育局、人社局)在教师招聘中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没有不妥,根据教师法对原告作出的谢绝录用决定符合法律规定,驳回原告艾滋感染者的全部诉讼要求。目前,反轻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已致信卫生部,建议从科学的角度明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从业范围。
小吴(化名)称,自己在2010年5月,参加了安庆市教师招聘考试,并通过了笔试、面试。后参加体检,因发现其是艾滋病毒感染者,不予录用。
安庆小伙儿小吴由于在体检中被确认为艾滋抗体阳性,被谢绝录用。小吴遂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被称为艾滋就业轻视第1案。
乙肝都翻身了,为何艾滋病不可以网开1面呢?中国艾滋病就业轻视第1案当事人小吴对败诉的结果感到很失望,律师李方平说:我们和小吴沟通过了,只要败诉我们肯定上诉,这触及到上百万的HIV感染者的就业权利,还有对他们的隐私保护。1审败诉,其代理律师当庭提出了上诉,让这1引发广泛争议的第1案悬念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