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革进行试点
1991年9月10日 (农历八月初三),城市改革进行试点。
1991年9月10-15日,国家体改委在成都召开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了今后几年城市改革试点总要求是:重点围绕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这个中心环节,实现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具体方式和途径,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这个总要求包括3个方面:
一、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是今后几年城市改革试点的重头戏;
二、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发展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深化国营商业、物资企业自身的改革;
三、转变政府城市的经济管理职能,强化间接调控。国家体改委指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是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增强企业活力,目前是一个重要的政治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发展壮大,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产业队伍的稳定,关系到综合国力的强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