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 (农历八月初二),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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