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4日 (农历10月初5),全国税收制度建立。1949年11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本次会议肯定了全国税收的范围为:关税、盐税、货物税、1商税、印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遗产税、薪金报酬所得税、特种消费行动税、屠杀税、房屋税、地价税、牌照税14种。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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