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爱情,魔鬼还是天使
感觉真好:我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我是看了很多网络陷阱故事后才开始和她网恋的,或许我是网恋中的幸运者。”一次聚会上,在杂志社工作的老同学郑建刚显得有点兴奋。
1998年10月的一个晚上,网上聊天室。一群叫“黑猫警长”、“一见就想你”、“清风柳叶”等名字的人在那里“打情骂俏”、“寻亲访友”,甚至“谩骂攻击”。一开始郑建刚感到不知所措,看了两个小时“免费表演”,他忽然眼睛一亮,原来一位叫“飘”的女孩“上场”了,“请问这里有武大毕业在武汉工作的朋友吗?”女孩连问了三遍,网友们正热火朝天自己的事,没有回应“飘”的问话,郑建刚一想,莫非是缘分到了!?第一次上网聊天,竟有人呼我。几乎是在“英雄救美”的心态下,敲起了键盘:“有,需要本人提供帮助吗?”“请问你能否帮我到研究生院弄一份招生简章?”“行,没问题,怎么跟你联系?”
“网络孕育着爱情,爱情孕育着生活。”郑建刚越来越相信自己总结的“名言”。1994年,郑建刚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校期间,当过校刊编辑,毕业后到一家建筑公司当文秘,1998年进入杂志社,然后经历了一场短暂的婚姻。从此,他发誓不再相信“介绍”来的爱情,他决心自己去发现和追寻,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他主动扎进了网恋。
那天晚上,多情的他差点失眠了,跟“飘”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交流,用他的话说:“感觉味道好极了!”“飘”是否很漂亮,郑建刚虽心里没底,但“飘”很聪明、很温柔、很有思想,那是肯定的。因为他坚信,能和自己谈话持续三个多小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和郑建刚同年毕业的“飘”,厌倦了商场上的搏杀,考回母校读研究生,然后当一名大学教师,是她毕业不久后的一个梦想。在郑建刚的帮助下,2000年10月,“飘”如愿以偿地考回美丽的珞珈山,在枫园那美丽的林荫小道上,“飘”以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婀娜多姿的身段打消了郑建刚的所有顾虑,而“飘”也被郑建刚高大俊朗的外型,比未婚男生起码成熟一倍的谈吐和体贴所折服。2001年的春节,这对网恋情人终于在同学聚会上“闪亮登场”,在同学“惊羡”的祝福中,郑建刚和“飘”敲定,今年“十一”就是他们的千年婚典。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尽管笔者写得远没有故事本身浪漫。无论郑建刚和“飘”能否走向千年“十一”的红地毯,但至少他们现在拥有一份真实而甜蜜的爱情,虽然是在网络里孕育的,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有谁能保证拥有了爱情,就一定走向婚姻的红地毯呢?!郑建刚或许是不幸中的万幸,“安全”地造就了他那经典的网络爱情,或许,还有很多真实的浪漫网恋仍在不断上演,他们共同美丽的浪漫故事告诉我们:网络,有时也能成为爱情牵手的月下老人,尽管我们听到的很少。
确实如此,翻开我们的媒体,成功的经典网恋凤毛 角,因网恋骗色骗钱的事故却接二连三,或许真的应验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句老话?或许是网恋事故更有新闻价值和“可读性”?但无论怎样,毋庸置疑的是,在网恋中确有一些网民不幸“走火入魔”掉入了陷阱,于是,网络在这里便摇身一变,不再是慈祥的月下老人,却成了制造事端和惨剧的“帮凶”及“刽子手”,于是“网恋”成了“爱情陷阱”的代名词。
网络爱情:恋爱婚姻家庭的“杀手”?
1996年,19岁的王进以优异成绩考入重庆一所大学金融管理系,大学期间,她还兼修了计算机管理课程。1999年7月,毕业后获得双学位的王进被深圳一家证券信息网高薪聘请,由于工作努力,业绩出色,不久,便被公司派往上海办事处任业务骨干。就在王进到上海任职前的一个晚上,一位叫“澜风”的网友闯入了她的视野,她在网上与他聊了不到十分钟,并得知他在上海工作时,天真无邪的她竟将在上海的电话号码告诉了他。她想,在上海多一位朋友,也有利于开展工作。1999年8月31日,王进如期到了上海,很快与“澜风”取得了联系,到这个时候,她知道在上海的这位朋友真名叫陈某,是上海一家公司的工程师,人长得白白净净。“澜风”带着王进游览了上海市容,外滩景、东方明珠塔,令王进留连忘返,两人很快如胶似漆。
2000年1月,王进从“澜风”的电脑资料中发现了他与别的女友许多精彩的“爱情对白”,王进羞愤万分提出分手,但她经不起“澜风”的甜言蜜语。2000年6月,王进又惊讶地发现,“澜风”不仅有很多网上情人,还有一位下岗的结发妻子。王进和“澜风”大吵一架后,再次提出分手。2001年元月,为了彻底摆脱“澜风”,王进回到家乡平顶山,迅速通过关系,在深圳联系了另一家年薪12万元的公司,打算重新开始自己的事业。但令王进没想到的是,“澜风”也来到平顶山继续纠缠,早已死心的王进决心花钱找人教训一下他,了结这桩孽缘,但没想到“打手”下手过重,“澜风”魂归西天。2001年1月28日,王进走进平顶山公安局新华派出所自首,自己无限美好的前途就这样白白葬送。
网络可以造就浪漫爱情,网友们也可以沿着网恋走向婚姻。同样,网络也可以摧毁你的爱情,甚至破坏你的婚姻。于是有人感叹:网络爱情,我为你难过。你没有诗情画意,只有赤裸的表白;在你的空间找不到陆游的沈园梦境,也看不到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化蝶。你是OICQ的调侃,你是聊天室的游戏,你是电子信函的泛泛表白,你是爱情甚至婚姻的杀手!
绝对隐私:请看“网络情人”众生相
2000年6月,共青团湖南省委对2866名网民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已经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农村。在过去网络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湖南农村某些地区,也出现了以商品交易为主的网络信息平台。网络逐步走进家庭,青少年接触网络的年龄变得越来越小。在上网各年龄段中,20—30岁的青年上网率最高,居其次的是12—19岁的青少年。
哪些人最容易患上“网恋”:一份调查表明,在青少年网民中,居住在城市、17—24岁年龄的学生容易痴迷“网恋”。达到“网痴”级别的网民中,76.4%的青少年对异性有强烈的交流愿望;12%的人与家人、朋友比较疏远,现实社交能力偏低,20%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情绪低落和孤独感。一位名叫郑思思的18岁的高中女生,在两个月时间内,竟悄悄地约见了5个网上情人。面对记者,她说:“学习压力很大,父母希望我成才,很少带我外出游玩,我朋友很少,网络却给我创造了一个自由交流的机会,在网上,我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可以自由张扬自己的个性,可以交到我想要交的朋友。”这恐怕也是绝大多数青少年成为网痴的理由。
“网上老婆(公)”的背后:“我没有跟她(他)见面,没有和他(她)过真正意义的夫妻生活,只不过像是在玩游戏,你何必当真。” 这几乎是所有成为网上老婆、老公“东窗事发”后一致的自我辩解。面对这样滴水不漏、似是而非的理由,“受害者”一时还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予以反驳。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是妻子、丈夫,还是网络?武汉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网络本身并无罪过,网络就像家里菜刀,可以用来切菜,也可以做杀人的凶器。网上老婆、老公的出现背后,表面上是夫妻一方的网上“不轨”行为,而实质问题却在家庭本身,出现这样的事,也仅仅是婚姻危机的外在表现之一。武汉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顺畅说:“网络婚姻虽然够不上重婚,但根据《婚姻法》第32条‘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可以认定‘网络婚姻’即属此类,尽管这是一种游戏和虚拟的东西,但一旦真正影响夫妻感情,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照样可以判决离婚,只是根据现行的法律,对网上“第三者”的侵权和责任分担不能具体操办。”
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区别在哪儿?专家认为,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爱情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二者的隐蔽性上的差异。事实的确如此,在现实世界,相对于认识的人而言,每个人也都有可能隐 蔽自己的一些真实信息,但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民隐藏个人真实信息更加容易和便利。因此,网络时空的隐蔽性远远大于现实社会。比如,在网络里,你最初知道的他(她)的信息,仅仅是他(她)的文字所展示的内容。假如进一步通过电话联系,也仅仅只是他(她)的声音以及语言所展示的思想,直到“约会”之前,你可能不知道他(她)真实的长相、性别、年龄、学历、品格、职业、婚姻状况等一些最基本信息。在现实生活中,不管你是朋友、同事牵线,婚介所介绍,还是自由恋爱,绝大多数都会提前获得这些真实信息,这些为你的“约会”或发出爱情信号提供了最起码的安全保障,而在网络上却很难做到。
网络情人:愿您浪漫之旅一路平安!
从声讯传情到电波相知,从电视速配到网络爱情,短短几年时间,都市青年似乎不再羡慕“一看二望三回头”那样传统的经典爱情,追求爱情的节奏越来越快。如今的信息时代,网络这个代表本世纪高科技的工具,理所当然地成了时尚青少年寻求浪漫经典的首选。
然而,在人们对网络传情并不太了解的时候,网络爱情就像彩票,有的人很幸运,网络确实帮助他们圆了爱情梦想,然而毋庸质疑的是,网络也“制造”了许多让人望而生畏的爱情惨剧。于是,一些媒体惊呼:网络爱情就是爱情陷阱!远离网络爱情,回归传统浪漫!于是,网络理所当然成了爱情的天敌和瘟神!
如何避开网恋误区甚至陷阱?网络时空和现实世界谈情说爱究竟有何区别?对于寻找爱情,网络有哪些规律性的东西?看来,了解并掌握这些,是准备网上寻找“亲密爱人”前的必修课。
广州一家知名网站的抽样调查显示:到网上爱情社区的网民中,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网民极少数,这些人聊天只是手段,最大的特点是急于掌握聊天者个人资料并“约会”;40%左右的网民是寻开心,打发休闲时间,只是乐一乐而已,他们一般不会留下自己的个人资料,他们的特点是漫不经心,随时下线,没有目的;30%左右的网民是想交朋友甚至寻找红颜知已,他们的特点是根据聊天的感觉判断、选择交往对象,聊天没有兴趣就会立即撤退,如果感觉好会一如既往地“聊”下去,直到双方满意为止;10%左右的网民有一份自己拿不准或不满意的爱情或家庭,他们上网只是想找个虚拟情人或配偶,找一个情感宣泄的地方,是那种能较长时间跟你“谈情说爱”,但决不透露自己半点信息,更不会跟你约会的那种人。
网民了解网络交际特点,掌握了必要的技巧,就可以避免网恋“事故”的发生吗?当然远远不够,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2000年12月,夜色阑珊的北京,一群年轻人奔向三里屯酒吧。他们不是来喝酒消遣的,也不是参加生日PARTY的,而是参加一家网友见面会,与网上倾慕已久的意中人约会,更准确地说,是参加一家网站组织的“网络速配”。组织这次网友见面会的网站负责人称:“在网上爱情社区结识并相中意中人后,可报名参加我们网站组织的见面会,报名条件比较苛刻,审查筛选比较严格,要通过网友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本人,要求一票否决权,年龄不满20周岁的绝对不允许参加,这似乎有点婆婆妈妈,但也没办法呀!近年来,利用‘网恋’骗色骗钱的事时有发生。”
即使条件苛刻,审查严格,但这种方式同样受到寻找浪漫经典网民的普遍欢迎。的确,有组织的见面比起龙蛇混杂的聊天室的战战兢兢、试试探探,比起纠缠过多的ICQ上婆婆妈妈、腻腻歪歪,确实要相对轻松得多,相对安全得多!至于见面以后怎样,那只能看各自的缘分了。避免网恋事故,网站确实大有用武之地。笔者相信,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婚姻介绍所也会应运而生,如果政府管理部门结合这些比较成功的经验,像规范婚姻介绍所行为一样,制定网络交际方面的法律,明确规范网站的责任和行为,那么,“网恋”将不再是网民甚至家长们可怕的字眼。
笔者对掌握的网恋事故进行分析统计,在网恋事故中,75%以上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面对网络对孩子身心健康提出的挑战,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运清教授说:“网络本身并无罪过,但由于孩子缺乏自控能力和识别能力容易误入歧途,国外流行‘亲职教育’,即家长有责任参与孩子的上网过程,值得我们借鉴。”
现代传播学认为,电子媒介本身具有一种麻醉功能,网络被称为“争夺眼球的阵地”。湖南团省委对青少年利用网络情况的调查表明:目前青少年网站建设严重滞后,吸引力不强。因此,建设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站,争夺青少年网民的眼球,丰富青少年的网络生活,尽量减少本不该发生的网恋事故,是政府管理部门深入打击非法网吧,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又一个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