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惠公
晋惠公,名夷吾。晋献公之子。生年不详,周襄王三年(前650年)即位,卒于周襄王十六年(前637乍)。 夷吾之母为小戎子,她与其姊大戎狐姬同嫁晋献公。大戎狐姬生晋文公重耳,重耳年长于夷吾。太子申生、公子重耳与夷吾皆有贤行,受晋献公宠爱的骊姬为了给她儿子奚齐争夺君位,屡次对他们几个人加以陷害,使其先被疏远,后遭迫害。夷吾先被封于屈(屈指二屈,北屈在今山西吉县东北,南屈在其南),在太子申生受骊姬诬陷自杀后,他从绛都(今山西翼城东南)逃归屈,整兵自守。其后晋献公派兵伐屈,夷吾不能坚守,逃亡到梁(今陕西韩城南)。 晋献公在位26年去世,遗命骊姬之子奚齐继位。大夫里克等杀死奚齐,派人迎接公子重耳回国为君,重耳谢绝;又派人迎公子夷吾。夷吾当即就要启程归国,跟随他流亡的人觉得此事可疑,因为国内还有献公的儿子可以立为国君,反而来迎接流亡的公子,说不定其中有什么阴谋。于是派人到秦国,请秦穆公发兵护送夷吾回国即位,许在事成之后,把晋国黄河以西之地割让给秦国。又派人给里克送信许愿,说只要回国做了国君,就把汾阳之邑封给里克。 周襄王三年,秦穆公发兵送夷吾回国,立为国君,是为晋惠公元年。惠公即位以后,首先做了两件事。一件事是背弃割地给秦的许诺,派人到秦国致歉,说:始夷吾以河西地许君,今幸得入立。大臣曰:地者先君之地,君亡在外,何以得擅许秦者?寡人争之弗能得,故谢秦。婉转地表达了不能割地给秦的意思。第二件事是除掉里克等原来杀死奚齐另立国君的人。最先对付的是里克,不但不封给他原来许诺的汾阳之邑,而且把他手中的权也夺了。过后还不放心,恐怕里克故伎重演,迎立依然流亡在外的公子重耳,就下令让里克自杀。惠公对里克说,如果没有里克,他当不了国君;但是,里克杀过奚齐,有这样的人为臣,国君就没法当。里克绝望地说:不有所废,君何以兴?欲诛之,其无辞乎?乃言为此!臣闻命矣。只得伏剑而死。除掉里克以后,还害怕他的同党兴风作浪,又寻机将那些当初与里克同谋的人一齐杀死。做完这两件事,惠公解除了他的内忧外患,可是国内人心已经离散。 惠公四年(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请求秦国卖给一些粮食。秦穆公听从了百里奚的建设,暂不计较晋惠公悔约的前嫌,派了大量的船只运载粮食,由秦都雍(今陕西凤翔南)至晋都绛,沿渭河入黄河转汾河再转浍河,运粮的船络绎不绝,称之为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灾荒,也请求晋国交给一些粮食。晋惠公与大臣商议此事,有人认为应该答允,秦国能不念前嫌给晋国运粮救灾,晋国理应回报。但又有人认为,没有割地给秦国,两家已成仇敌,现在给秦国救灾,无疑是给敌人助长力量,这事不能答应。惠公采纳了后一种意见,没有给秦国运粮。 晋惠公六年(前645年),秦国渡过灾荒,秦穆公率兵大举伐晋。晋惠公整军抵御,因他的所做所为不合情理,不得人心,君臣不和,士气不振。两军战于韩原(旧说在今陕西韩城西南,清人考证在今山西河津与万荣之间),晋军大败,惠公被俘。秦穆公对晋惠公的怨恨难以平息,预备把他杀了祭祀上帝。多亏穆公夫人是晋惠公之姊,以自焚要胁穆公,才劝阻了此举。晋惠公在秦国当俘虏期间,秦晋两国订立盟约,然后被礼送回晋,继续为君,直至逝世。 晋惠公在位期间,晋国在大国争霸中无所作为。惠公的政治活动,主要是围绕着国君的宝座,为取得和维护权力不顾一切。为了谋求回国即位,他甘愿割让国土,更不用说封官许愿了。登上宝座之后,就自食其言,一概反悔,遂造成背信弃义的狼藉声名。而在秦国遭灾时,又以怨报德,企图依靠自然灾害打击秦国,再一次在道义上失败。韩原的战败被擒,只不过是前两次失败的自然延续而已。惠公使晋国处干失道寡助的地位,当然不能和其他大国争衡,较一日之短长了。